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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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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八、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16年12月28日在广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于12月28日下午通过声讯电话118114查询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由我院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由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打印发放,2017年1月5日始考生可到所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领取。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也可于2017年1月10日始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主页上的“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备案情况,我院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九、成绩使用

(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我区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若需补充考核,可面向我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

(二)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三)区内高校(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区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组织校考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其中中央美术学院高职(专科)的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科)的影视表演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的专业除外,录取时,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十、录取批次设置

2017年艺术类院校设置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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