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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复试内容

编辑:sx_zhaoll

2014-01-22

 【摘要】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4艺考相关资讯,供同学们参考,便于大家有序安排复习和考试。以下是“中央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复试内容”一文,希望对你有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含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与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和视唱练耳方向):

① 基础和声 :常见的各种三和弦、七和弦与九和弦;自然音与半音的模进;离调与近关系调以及各种和弦外音等(笔试)。

② 视唱练耳 。

③ 乐理 。

④ 钢琴演奏 。

曲目要求:

a. 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 299 后半部分程度一首;

b. 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中级程度);

c. 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的“三部创意曲”(考试的曲目应在报名时写明)。

注:第一,如考生钢琴水平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掌握除钢琴外的其他西洋乐器,且演奏能达到音乐学院附中毕业水平,可申请免试钢琴,此项考试在面试时进行。曲目要求为: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相等水平的大型乐曲)、中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第二,考生除钢琴外还掌握其他某种乐器(包括民族乐器),可在报名时写明加试乐器的名称及曲目。此项加试亦在面试时进行。

⑤ 口试 (了解考生对各个历史时期中外作曲家作品及有关创作思想、创作技法等各方面的理解和对自己作品的分析与弹唱)。

a. 专业基础测试(全方位了解考生对作曲技能的掌握程度,形式不固定);

b. 民族音乐面试(演唱 3 — 4 首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风格的民歌、戏曲、说唱或用民族乐器演奏乐曲 1 — 2 首);

c. 对自己作品的分析与弹唱。

注:电子音乐作曲与电子音乐制作和音乐录音方向的专业复试前四项同作曲专业其他方向,口试之前增加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包括音响听觉、声音变形及电子音乐片段技术分析。口试内容为考生音乐素质和技术素质的综合考查。

总结:中央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复试内容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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