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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专业:音乐类复试内容

编辑:sx_yangk

2014-03-11

音乐类专业:音乐类复试内容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含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与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和视唱练耳方向):

① 基础和声 :常见的各种三和弦、七和弦与九和弦;自然音与半音的模进;离调与近关系调以及各种和弦外音等(笔试)。

② 视唱练耳 。

③ 乐理 。

④ 钢琴演奏 。

曲目要求:

a. 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 299 后半部分程度一首;

b. 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一首(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中级程度);

c. 复调乐曲一首:如巴赫的“三部创意曲”(考试的曲目应在报名时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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