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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公布

编辑:sx_zhaoll

2014-03-19

 【摘要】以下是精品学习网整理的“长春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公布”一文,精品学习网还整理了相关艺考资讯,便于大家有序安排复习和考试,请持续关注。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4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吉林省美术专业录取原则:取得吉林省美术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结:以上就是“长春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公布”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高考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的信息,帮助同学们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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