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播音类

2016年河南高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编辑:sx_liujy

2015-11-20

评分细则可以帮助考生在艺考前进行复习,为此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6年河南高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请考生仔细阅读。

评分主要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等4个方面评定,每项100分,总分400分。细则如下:

1.普通话语音

A.准确、无错音;

B.较准确、有个别错音;

C.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

D.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

2.吐字发声

A.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B.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C.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D.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3.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

A.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B.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C.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D.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4.形象仪表

A.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B.形象良好、仪态大方;

C.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D.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出一个总成绩,不分项打分。

2016年河南高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播音类栏目。

标签:播音类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