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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办法

编辑:sx_liujy

2016-07-01

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顺利结束。评卷过程中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监督到位、评阅严谨、得分精准。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公布复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   公布安排

1.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已由自治区招生办于6月24日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xzzsks.com.cn)、96833513声讯台、易信平台统一公布。

2.普通高考公布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综合(含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汉语文、藏语文、卷面总分、政策分和特征总分。自治区招生办严格按照《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要求复查考生各科成绩。

3.如有需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的地(市)招生办申请办理2016普通高考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一)。

二、复查办法

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核检查:

1、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可以到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通过http://www.xzzsks.com.cn网站下载(样表见附件二),并于6月30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2、地(市)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报自治区招生办。

3、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评卷专家组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监督下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见附件三)。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市)招生办必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对于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2、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禁止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申请信息。

3、自治区招生办值班电话:0891-6322440(兼传真),联系人:杨静、郝洋。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证明

2、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

 

3、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证明

2016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办法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西藏高考成绩查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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