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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考试院公布军校国防生招生办法

2013-06-24

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公布了今年军校、国防生的招生办法。据悉,今年全军和武警共有29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763名,其中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等3所军队院校招收的为预备军官学员。解放军理工大学另在我省定向招生6名,学员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面向人防系统就业。全国有34所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投放国防生计划310名。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高考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公布的本二录取分数线以上;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今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1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6月25日,各中学向意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发放“政治考核表”,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于6月28日前交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汇总造册(录入政审库)后移交给当地人武部,人武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结论。政治考核工作原则上于6月29日前完成,并逐级上报至省军招办。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由省军招办统一组织,地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南京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愿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应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平行院校志愿。为保证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必须填满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可以兼报,但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军校和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考生是军队干部子女的,须在6月30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至省军招办,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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