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山东高考 > 山东高考资讯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已公布

编辑:

2017-04-12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 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2、已报名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高考的考生。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对应专业学习。

要求: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7年4月6日—4月10日(8:00—20:00)报名及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第二十二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

第二十三条 信息确认、查看考场

考生须在4月15日下午14:00—18:00或4月16日上午8:00—9:00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公示),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1、考生现场确认《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签订《2017年报考单独招生考试承诺书》(不需个人打印)。

2、考生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加考试。

3、高中(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证明其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

4、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