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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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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第五章 考试、阅卷和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能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

综合能力考核:4月16日上午9:00-10:20

艺术设计系专业技能考核:4月16日上午 11:00-12:00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专业面试:4月16日上午10:50开始

交通工程系轮机工程技术(校企合作)专业面试:4月16日上午10:50开始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所有考生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试题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应用及职业素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其中,夏季高考理工类侧重于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应用、职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夏季高考文史类考生侧重于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应用、职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春季高考考生侧重于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应用、职业和专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

(二)报考艺术设计系所有专业的考生除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必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安排在综合能力考核之后进行。其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校企合作)、动漫设计(订单班)专业考生主要测试内容为“素描”;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主要测试内容为“服装款式设计与结构制图”。

(三)报考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专业的所有考生除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必须进行专业素质考核(面试),专业素质考核(面试)安排在综合能力考核之后进行。其中,报考空中乘务(订单班)、酒店管理(校企合作)专业考生还需增加报考条件测试环节,报考条件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发放面试证,进入面试环节,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改报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其他专业,并参加其他专业的面试。

(四)报考交通工程系轮机工程技术(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除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必须进行专业素质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安排在综合能力考核之后进行,由专业条件测试和职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

第二十条 考试成绩确定

(一)只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成绩以原始分记入;报考艺术设计系所有专业考生,成绩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旅游与酒店管理系所有专业考生,成绩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交通工程系轮机工程技术(校企合作)专业考生,成绩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网上报名后直接向学院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能力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评分。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评卷: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威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按报名人数的95%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办法: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专业大类进档人数或专业人数低于计划数或持平,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要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系部发展规模,在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办学条件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校企合作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四)已被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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