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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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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五、资格审核及公示

中国政法大学对经各省招办核查户籍、学籍信息合格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考生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专家组成测试资格审查小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材料进行择优遴选,选拔部分考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5月下旬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

六、测试及录取

(一)测试

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测试形式为远程面试。具体测试办法将与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一并公布。

考生面试地点为所在中学。中学有义务为本校报名考生提供远程测试技术支持并协助中国政法大学核实考生身份。如确有困难,由中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联系。

中国政法大学将按照考生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二)录取

对于入选名单中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考生,中国政法大学将予以录取。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上海市、浙江省的报名考生须符合所报名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公示

对于进入入选名单和最终录取的考生,中国政法大学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七、咨询、监督及申诉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中国政法大学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9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中国政法大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

2、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及中国政法大学有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有兴趣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如果考生还想了解更多高校的招生简章,就同学们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院校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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