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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已正式发布

编辑:

2017-05-03

五、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5月20日左右;

确认参加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测试,确认时间参见系统通知;

测试时间: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资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六、附则

(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天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录取人数为天津大学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二)通过“筑梦计划”考核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且在其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三)报名系统中考生选择专业均为意向专业,天津大学将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确定拟给予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并进行公示;

(四)天津大学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五)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获得天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七)天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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