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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厚生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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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五、审核及录取政策

(一)学校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相关要求为:

1、江苏省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

2、江苏省外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享受南京师范大学在各省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的优惠分。具体各省优惠分为:30×生源所在省高考满分/750。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报名系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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