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南京农业大学

2017年南京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正式发布

编辑:

2017-05-04

五、资格审核

1、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南京农业大学将成立专家组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看学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南京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应当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南京农业大学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南京农业大学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南京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南京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南京农业大学将从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章程的规定的专业确定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

3、对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