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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7年"励学计划"招生简章已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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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考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全过程表现及学习成绩、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发表文章和研究成果,以及个人兴趣等方面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5月底公布。网上报名未提交,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综合面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南京大学6月11日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及公示。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认定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名单。经由南京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不再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五、优录政策

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并优录至认定专业(类)。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二等优录政策分数以报名系统公布的认定结果为准。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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