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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

2017-05-04

四、录取优惠政策

1、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湖南师范大学,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湖南师范大学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2、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公示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享有录取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湖南师范大学予以录取公示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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