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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

2017-05-04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材料方有资格接受合肥工业大学学科专家审核。

2、资格认定

合肥工业大学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经初审合格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入围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传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合肥工业大学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入围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1、优惠政策

(1)获得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7年高考,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填报专业必须符合合肥工业大学对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2、录取说明

(1)高校专项计划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高校专项计划考生不作比较。

(2)非合肥工业大学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政策的,合肥工业大学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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