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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编辑:donghk

2017-10-15

2017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一文为考生朋友们提供了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等信息,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狮山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4年的职业教育历史。

第九条 发展目标:建设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第十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校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我校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与韩山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韩山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韩山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校食品加工技术专业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分为第三批专科,高职“3+证书”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

第二十条 我校原则上不设男女生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第三批专科层次和基于学考成绩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第三批专科层次的美术类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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