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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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分达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0分 (750分制),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江苏省考生的高考投档分达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含)以上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审查、录取。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报考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决定录取与否。

七、信息公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完全信息公开制度,材料审核通过名单、签约资格名单以及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示的时间和网址如下:

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下旬,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签约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上旬,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30日,公示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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