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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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五、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认定的 “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保持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

填报高考志愿完成后,请考生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高考成绩志愿回执》,于7月5日之前传真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未按要求传真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再享受“高校专项计划”的优惠政策。

3、录取专业

录取时将按照公布的分省计划数,根据回执收取情况,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所报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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