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辽宁高考 > 辽宁政策大纲

2015辽宁高考加分项目再度“缩水”

编辑:

2015-05-11

■具体变化

(1)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时:

2015年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在考生,统一总分加5分

2014年 获省级表彰的降10分投档,获市级表彰的降5分投档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015年 总分加5分

2014年 降10分投档

(3)“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

2015年 总分加5分

2014年 总分加10分

(4)省级优秀学生:

2015年 无加分

2014年 总分加10分

(5)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参加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

2015年 无加分

2014年 总分加10分

(6)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

2015年 无照顾

2014年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保留且无变化的加分项目:

1.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2014年为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向学校提供档案)。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