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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药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4-08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8日-4月25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注意事项》。

(二)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5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测试安排: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6年6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6年6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4.测试形式:面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六)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线的(江苏等级要求另行公布),我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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