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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地区空军招飞初选工作将于11月26日进行

编辑:sx_liujy

2016-11-17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上海地区空军招飞初选工作将于11月26日(星期六)进行,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空军招飞规定,有意向报考空军招飞的考生需先根据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五项基本条件(自然条件、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后,所在中学对考生文化、学籍及现实表现情况逐一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五查”把关。

对符合空军招飞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考生,由中学向其发放“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正反两面),指导考生按要求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审核验收后,成为推荐对象;同时相关中学需填写“2017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汇总表”,于2016年11月23日前报送到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汇总。

初选工作定于2016年11月26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八号线嫩江路站2号口出)进行,具体初选时间待全市汇总后统一安排。已经报名的考生可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的相关信息。

初选当天,考生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学籍档案证明(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图章)在规定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初选,路费自理。

空军招飞选拔中心初选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身体心理素质初检,并对其政治和文化情况进行初审(现场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英语,时间为90分钟)。

2017年上海地区空军招飞初选工作将于11月26日进行,考生可从空军招飞网(http://www.kjzfw.net)上了解更多信息,或直接咨询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咨询电话:025-8087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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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空军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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