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2017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4-11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为24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农村地区中学的考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报到审核完成后,由南京林业大学盖章生效。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定6月11日-6月12日,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南京林业大学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入选

南京林业大学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40分)择优提出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南京林业大学选科要求。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A类:学校考评分排名前40%(含)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20分(含)”,则择优录取,并可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至少须填写三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不能重复;考生填写少于三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责任自负);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含)”,则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