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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高考实施细则公布

编辑:

2015-05-15

高考时间

6月7日、8日

全国统考

6月26日至27日

本科提前批志愿、“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填报。

6月28日至7月2日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

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

7月18日本科一批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7月25日本科二批。

8月2日本科三批。

8月11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

8月14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加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有右边情形之一的,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增加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降分录取

省级优秀学生可以加5分。

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5分。

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理、化、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二、三等奖者可以加4分;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二等奖者可以加4分;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5分。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含残奥会、亚残运会)取得集体或个人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含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个人项目前6名者可以加5分(所有体育项目均可加分且不须测试,但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 (限定篮、排、足)前6名,经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5分。

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赛事必须符合我厅规定),获个人项目(限定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前6名运动员和集体项目(限定篮球、排球、足球)前3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经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4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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