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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haoyy

2012-06-05

一、报名

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2011〕116号)执行。

二、考试

参加我省今年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需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以及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外语小语种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已被高职院校单独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考。

(一)考试科目

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

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

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

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

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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