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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求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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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六、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各级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其本人所在中学张榜公示10个工作日,并同时在县(市、区)招办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省辖市招办和省招办复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在其招办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户籍地信息等。信息公示时,要向社会公布县、市及省(0371-68101616)三级招办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

七、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者

各级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的要求,把做好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作为教育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考生所在学校和县级(市、区)招办共同负有考生资格的审查责任,考生班主任负有直接审核责任,校长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县级招办主任负有主管责任;省和省辖市招生机构负有复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细致的审核办法,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八、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招办和中学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要宣传到政策涉及的每一所高中,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知晓政策规定、申报办法等,耐心指导,优化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对申报和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招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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