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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7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考试实施方案

2017-03-08

五、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考试,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分为一志愿和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考试一类中填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5日15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30日9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