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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航空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7-02-10

七、录取

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一)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者,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参考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需要,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下同)。

(二)我校根据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中排名靠前50%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中排名靠后50%的,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三)高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报考了我校的考生,应及时将高考成绩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联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四)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八、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二)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0791-83957505,83863927,83863967(传真)。

(三)本简章由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考试和录取须参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南昌航空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