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广东高考 >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

2016年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通知

编辑:

2018-01-07

(五)报考需政审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志愿(含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等)的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需政审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志愿(含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等)的考生,必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需政审面试体检的提前批相关院校志愿。同时,要在第二时段填报非政审面试体检的其他提前批及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2.提前批分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每批共2个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时段填报的需政审面试体检院校志愿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填满的院校志愿位置可在第二时段继续填报非政审面试体检院校。第一时段填报的志愿与第二时段填报的志愿,统一在7月1日-2日进行打印和办理签名手续。

3.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应注意,提前第一、提前第二批院校在第一批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提前第三批专科院校在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录取前进行录取。

4.报考需政审、面试、体检的招生院校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具体详情,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考生需参阅的附件:

(1)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2。

(2)报考提前批公安高等院校(非现役)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

(3)报考提前批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4。

(4)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5。

(5)报考提前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6。

(六)报考少数民族班及预科班考生注意事项

符合省民委、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5〕10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招收少数民族班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相应批次或栏目中填报。

“各类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的一所院校。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成绩及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

(七)报考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注意事项

符合粤教考函〔2016〕9号文有关规定并已经地级市招生办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如成绩达到“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在志愿表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栏填报7个院校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与“自主招生等”同步进行,考生不得同时兼报“自主招生等”院校志愿。

(八)报考“农村卫生定向”考生注意事项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专科“农村卫生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农村卫生定向”栏目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要求,与相关市(县、区)签订培养协议。

(九)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要注意两校均按高考统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投档。

(十)为提高被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本科文、理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时,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合理填报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被录取机会。录取期间,除第三批B类院校外,其他批次的高等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无法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先调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原填报志愿顺序一次性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院校缺额计划,安排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因此,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