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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sx_songyn

2014-05-15

湖北工程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工程学院;校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收费标准:(1)学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2)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普通宿舍700元/年。

证书颁发办法: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本科生由湖北工程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专科生由湖北工程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4年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五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七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来确定录取专业。

第八条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安排英语授课。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投档线时,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的省份为省专业统考成绩)的60%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按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或访问学校网站。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

咨询单位: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咨询电话:0712-2345651,2345652,2345653,2345654

学校网址:http://www.hbeu.cn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4年4月

湖北工程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专业(本科,四年学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专业知识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营管理、营销、财会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与税收、统计学、会计学、经济学原著选读、经济学说史、市场营销学、企业管理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工作。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比较全面,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实践应用能力强,能在地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有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学教学和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从事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实务、法治教育与研究等工作。

教育技术学(本科类)

教育技术学专业(信息技术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学习教育技术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新技术教育应用方面的基本能力。培养能够胜任中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 以及在教育领域从事教学媒体和教学系统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教育技术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教育技术学导论、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传播学、教学系统的设计与评价、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远程教育学、教育信息处理、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等。本专业的学生可以辅修计算机方面的课程。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从事中学信息技术学的教学工作和从事各级电教馆和普教方面的教学及技术指导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深厚的语言素养和文学修养、较强的文学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初步的科研能力,能阅读古今文化典籍和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熟练运用中外文和电脑、网络等现代技术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和语言文字处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写作、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中国文学批评史、西方文艺理论、美学、语言学概论、民间文学、中国古代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比较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语文教学论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中学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文化出版部门从事文化、新闻业务及其管理工作;在党政部门从事宣传、秘书和管理工作;在涉外部门从事国际文化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在企业从事公关、文秘等工作。

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传播方向)(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新闻理论和新闻业务技能,了解现代传播技术手段的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与应变能力,掌握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运行规律,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策划等业务知识与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 能从事新闻、出版和宣传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新闻学概论、基础写作、新闻史、传播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评论、新闻编辑、新闻摄影、电视编辑与制作、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读、广告文案策划、中外名记者研究、文化学概论、当代新闻现象研究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主要在新闻、宣传、出版部门从事编辑、记者、评论员以及管理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文秘、公关和宣传工作;在教育与研究机构从事有关新闻宣传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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