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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团表彰活动总结发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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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在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选比例,各单位团委(团总支)组织评选,经院(系)党委(党总支)认可后,确定本单位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2、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优秀团干部经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后,由所在校级学生组织予以公示。

(八)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标准: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5、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a)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各基层团学组织任职并有积极贡献的同学;

b)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本院系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等方面。

评选程序:

1、本人提交申请,在本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和评优比例,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组织评选,经院(系)党委(党总支)认可后,确定本单位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2、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优秀团员经院(系)团委(团总支)认可后,由所在校级学生组织予以公示。

(九)共青团标兵

评选标准:

共青团标兵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外,须是在过去的一学年中在校园文化建设、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的同学。共青团标兵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产生。

评选程序:

参见“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2名候选人参加评选。材料必须附去年一年学习成绩单。

(十)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2、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入社团在半年以上或在重大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奉献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在社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上年度成绩良好。

标签: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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