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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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

 为巩固提升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成果,进一步打造大学生创业的杭州品牌,推动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造就一批新锐“杭商”,引领支撑杭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精神,特制订“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杭州“创业天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努力构建一个集聚引领经济发展人才的平台,加大吸引大学生来杭创业力度,大规模培训大学生创业者,在大学生创业者中再造一批杰出创业人才,为杭州市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实现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在继续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同时,重点面向初具规模实力、初显良好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在五年内(2011—2015)选拔100名左右善于创业、勇于创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优秀大学生创业人才。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力争培育一批在同行业有影响力的杰出创业人才。

三、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的选拔范围为实施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以来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含留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育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创办企业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范围内经国税局、地税局登记,且纳税一年以上;

(三)创办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等级,为员工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四)创办企业符合我市“3+1”现代产业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开发潜力较大、在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上有特色;

(五)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合作精神,企业组织架构完善,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占50%以上,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30人以上;

(六)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每年一次,采取个人自荐和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留创园、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申报,各区人事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