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工商18条意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2012-12-17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工商18条意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工商18条意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白手创业,零资本启动"创业梦想没有浙商在我市创业创新,今后可享受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登记的政策。同时,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最高分别给予6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近日,市工商局制定出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海宁发展十八条意见》,从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入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为浙商创业创新打造良好环境。

据悉,十八条意见中,有支持公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支持公司自行选择重组公司类型,鼓励企业名称升级等意见,专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制定。鼓励知识产权出资、推行股权出资,允许债权出资,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等,将有效推动企业盘活资本要素,突破瓶颈制约。

另外,允许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登记,做好民企发展情况分析等为浙商回归降低了准入门槛,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鼓励创建各类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 资本支持下的创业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