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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复习提纲

编辑:sx_bij

2013-06-24

一、生命世界美丽神奇。

二、生命需要彼此尊重

三、珍爱生命,善待生命:

(1)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2)珍爱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身心健康负责  (3)善待其他生命

5.2 感受青春

1.青春的喜悦

2.青春的烦恼

3.珍惜青春:

(1)开放自己的心灵世界(2)努力充实自己;(3)从生活小事做起。

5.3 人生多彩

一、探索人生的意义:

(1)追求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2)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3)充分利用有限的今天。

2、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人生的价值

第六单元 自强不息

6.1直面挫折

挫折和逆境对人的影响具有两重性

二、面对挫折的不同态度:消极态度和积极态度。

三、培养战胜挫折的心理素质

4、掌握应对挫折的方法:

(1)冷静对待;(2)自我疏导;(3)请求帮助;(4)心理换位(5) 精神升华。

6.2 磨砺意志

一、意志是人的重要心理品质

(1)意志是人的重要的个性心理品质

(2)坚强意志是成功的保证。

二、磨砺坚强意志:

(1)明确提出锻炼意志的任务;

(2)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3)培养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

(4)持之以恒,善始善终。

6.3 自立自强

一、自立自强是一种优秀的品质

二、学会自立:

(1)克服依赖心理

(2)懂得管理和安排自己生活。

三、培养自强精神:

(1)志存高远;

(2)勇于面对困难,做生活的强者;

(3)在磨砺意志中自强进取。

第七单元 法律护我

7.1 特殊保护

△与道德、纪律相比,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法律的显著特征: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两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2 处处保护

一、家庭保护

二、学校保护

三、社会保护

四、司法保护

7.3 自我保护

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

(1)防火、防水、防气、防盗。

第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第二,在体育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准备活动;第三,发现险情,要量力而行;第四,预防精神污染,避免受毒害;第五,善于识别骗子的骗术,避免受骗上当。

三、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

第八单元 法不可违

8.1 勿以恶小

(1)违法行为的含义: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

(3)一般违法行为的含义: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4)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第一严重社会危害性;第二刑事违法性;第三应受刑罚当罚性。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5)犯罪的含义:违法的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 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3、 防微杜渐,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1)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2)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3)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

8.2 严守法律

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我国刑罚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具体P84)

(1)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zQ###J、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3、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具体P84)

(1)机智地求助他人;

(2)巧妙周旋,趁机逃脱险境;

(3)记住不法分子的特征和行为,事后报案等。

(1)当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运用自己的智慧、采用灵活的方法,沉着对付。

(2)当公安、司法人员向我们调查有关案情时,应该主动协助调查,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情况并敢于指证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等。

(3)当自己的亲友受到不法侵害而又不敢斗争时,应该对他们讲清危害,劝其及时报案;保护罪犯作案现场、保留证物等。

8.3 拒绝诱惑

1、不良诱惑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如黄赌毒、邪教

表现在:严重危害身体和精神健康,破坏家庭幸福;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危及国家和民族。

2、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1)抵制不良诱惑的方法:

(2)避开诱因法;

(3)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法;

(4)专时专用法;

(5)联想后果法;

(6)请人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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