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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最简单的办理丹麦签证?

编辑:sx_yanf

2016-09-23

签证是出入别国非常重要的证件,有关签证的信息也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精品学习网就为大家整理了最简单的办理丹麦签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简单的办理丹麦签证

Step 1:了解您的签证类型

短期签证(最长停留90天)—申根签证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出入丹麦和其他申根国的各国公民,包含中国公民在内的部分国家公民在进入丹麦或其他申根国前都需要先获得 申根签证。申根签证的 最长停留天数为90天。

短期签证(申根签证)类型包括: 商务访问签证、探亲/访友签证、文化体育签证、个人旅游签证以及ADS旅游签证和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提醒您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确定您所申请的签证属于此类别。

申根商务签证:

如果申请人要去丹麦参加商务、文化或科技方面的会谈,请申请商务签证。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提供 邀请函证明该会谈支持您的签证申请。

探亲签证:

如果申请人去丹麦是为了看望亲戚、家人或朋友,请申请探亲访友签证。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能提交相关的文件证明亲属关系和朋友关系。

文化/体育活动签证:

如果申请人要到丹麦参加文化或体育比赛,请申请文化/体育比赛签证。

个人旅游签证:

如果申请人自己规划赴申根旅游行程而且未参加ADS旅游团,需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ADS旅游签证和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

ADS(旅游目的地国协议)旅游签证:

为中丹两国签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协议》,使中国公民能够前往丹麦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

旅游目的地国协议,适用于团体签(最少5人包括领队),可以让中国团体游客在申根成员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天,并按预先安排的路线进行观光旅游。条件是,旅游团各团员必须共同出入申根成员国,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从进入申根国到离开申根国),整个过程都要以团队形式旅行。另外,参团的费用必须涵盖酒店和交通的费用,整个旅行是以总体参团价来报价。ADS旅行必须是由中国旅行社和丹麦旅行社一起协调定制的,这两类旅行社必须是经过丹麦驻中国使领馆和在哥本哈根的丹麦移民局共同授权认证过的旅行社。ADS签证由旅行社出面提交申请,而不接受个人的申请。请注意,做为正常的签证申请的一部分,使领馆在需要的时候会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文件,同时也有权要求随团的个人接受单独面试。

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

补充条款是为个人旅游而制定的。备案过的旅行社可以为个人递交个人旅游的签证申请。此协议为旅游目的地国协议团体签证的补充,所有的相关材料要求与旅游目的地国协议团体签是一致的。“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不要求有导游陪同。

居留许可(停留90日以上)

如果中国公民停留在丹麦的时间超过90天,必须申请居留许可。长期签证类型包括 留学,家庭团聚,工作,以及作为互惠生。居留许可申请在 签证申请中心递交后将由 丹麦移民局或丹麦劳动就业署受理。

Step 2:签证申请流程

第一步: 签证申请中心接收申根签证和 丹麦居留许可的申请。所有签证申请(包括所有类型的居留和工作许可)将通过VFS全球服务有限公司在 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沈阳、济南、杭州、南京、成都所设的丹麦签证申请中心接受和返还。 所有关于签证签发的决定仍由使领馆作出。

以下几类申请人需要特别注意:

1. 公务护照

持有公务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公务护照)的申请人申请签证必须通过 中国外交部主管部门送签,不能直接送交至签证申请中心。而一般持普通护照的申请人,则不受此限。

2. 香港和澳门的申请人

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者需要将申请提交至 芬兰驻香港领事馆。

3. 蒙古的签证申请人

自2014年8月起,在蒙古的签证申请人可以把申请材料亲自交到 德国驻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的大使馆。

第二步:递交申请前,请确认您的出行目的是否明确。签证申请中心仅对您的签证申请流程提供协助,并不允许建议或指引您去选择签证类别,由于其工作主要为行政性质,无权决定您会否获得签证,也无法预估审核时间的长短,最终结果完全取决于 丹麦驻华使领馆的决定。

第三步:依照所需要的签证类型,下载或打印所需 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可以在以下链接“短期签证(最长停留90日)申请/居留许可(停留90日以上)申请”内容中找到。

http://kina.um.dk/zh-CN/travel-and-residence-cn/visa-and-residence-cn/

第四步:递交申请

请仔细检查您所准备的所有支持材料,将这些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 本人亲自递交到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签证受理大约为5-11个工作日。如果材料不全,将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拖延或是拒签。

关于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由以下国家签发: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列支敦士登,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注意:如果您不确定是否需要签证进入某一申根国家,请致电驻该国的大使馆。申根签证的签发是酌情决定并取决于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包括访问目的和滞留倾向。

提醒您,所有申根签证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递交申根签证申请时,护照要在签证到期后至少有3个月的有效期。请注意,丹麦王国驻北京大使馆、丹麦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和丹麦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不接受护照加页。如果您的护照没有空白页贴签证,您须在递交申请前更换一本新护照。

这里要特别注意,即使您持有短期的申根签证,是否被允许入境仍然由 移民边检部门决定。拥有了签证并不能保证您一定能进入申根国。

关于居留许可

从2012年5月20日起,申请居留许可必须进行 生物信息采集。为了安全考量,丹麦居留证卡将包含 照片,指纹和记录,数字签名的电子芯片。此外,申请人必须遵照以下步骤办理:

1、申请人在提交居留许可申请时,必须在提交时当场照相,采集指纹和签名。

2、申请人必须提交彩色复印件,并且按照规定的文件顺序提交申请文件。

3如果申请被丹麦移民局批准后,申请人将收到居留许可,申请人便可以前往丹麦。到丹麦后,申请人必须在 当地市政府办公室登记,登记后在几周内含生物信息的居留卡将通过邮件发给申请人在丹麦的地址。

另外,提醒各位申请人,在北京,上海,广州和重庆提交居留许可的申请会有不同的程序,所以提交申请前一定要在使馆网站和newtodenmark.dk的程序查阅相关信息。

中国丹麦签证中心及使馆信息

北京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13号院1号楼703室 邮编:100027

申请受理时间: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10-840596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pek.dkcn@vfshelpline.com

上海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3楼 邮编:200002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21-518597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sha.dkcn@vfshelpline.com

广州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楼217室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20-386813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can.dkcn@vfshelpline.com

重庆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5号海航保利大厦33-C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0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4: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23-6370279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4:00

电子邮件:infockg.dkcn@vfshelpline.com

中国共有 9座城市设有丹麦签证申请中心,如需获取其他丹麦签证申请中心(沈阳、济南、杭州、南京、成都)资讯,请登陆: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contactus.html

请注意!只有在 获得约见的前提下,签证申请人才能到 丹麦驻北京大使馆、丹麦驻上海领事馆或丹麦驻广州领事馆提交签证申请。其余情况,申请人皆需透过丹麦签证申请中心进行申请。

丹麦驻北京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邮编: 100600

电话:+86(10)8532 9900

传真:+86(10)8532 9936

电子邮件: bjsambvisa@um.dk

签证处: 周二和周四,09:00-11:00

只接收通过电邮方式并领事同意接收的签证申请。

丹麦驻上海总领事馆

管辖上海,安徽,江苏,江西和浙江四省一市的签证事务。

地址:上海市 长宁区 延安西路2201号 上海国际贸易中心31层 200336

电话::+86 21 8025 0600

传真::+86 21 6209 0878

电子邮件:shagklvisa@um.dk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6:30

签证处:周二和周四,09:00-11:00 (取签证10:00-11:00)

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

管辖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四省的签证事务。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务楼 1578室 510015

电话:+86 (20) 2829 7300

签证咨询电话:+86 (20) 2829 7339

传真: +86 (20) 8667 0315

签证处传真:+86(20)8626 6097

电子邮件: cangkl@um.dk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7:00

签证处: 周一到周四,10:00-15:00,周五,10:00-14:00

签证咨询时间: 周一到周五14:00-15:00

Step 3:签发签证

当您的签证完成后,丹麦签证申请中心将会联系您。在五个工作日内,您无需联系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如果一旦发现您的申请有材料缺失或需要补充更多信息,该机构也会联系您。

当您领取签证时,请携带由签证申请中心开具的申请凭证。

弹性时间

丹麦签证申请中心会加给您15天的弹性时间。比如说,您申请的是10天的签证,那么大使馆会给您25天的弹性时间。

此意味着您签证是25天有效,但是允许停留的天数还是10天。但请注意:有效期和停留期不一样。因此,您的医疗保险覆盖您在丹麦的停留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是最简单的办理丹麦签证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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