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焦点:华人“国籍困惑”之辨

2010-12-20

作为第一批出国学习MBA、较早一批回国创业并在大学任教的“海归”,王辉耀长期关注着“双重国籍”议题。

身为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王辉耀对于那些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又希望回国发展的海外华人的“国籍困惑”深有感触:“最简单来说,海外华人回国极不方便,在国外可以办签证的使领馆一个国家就这么几个,可现在华人遍布世界各地,办签证花费很多时间与精力,对人才流动十分不利。”

近年来,以极大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日益成为各级党政部门倾注心力的一件大事。只要在搜索引擎里输入“海外人才引进”字样,从网络里弹出来的链接,自中央到地方,几乎涵盖了包括招聘、人才引进工作进展及经验介绍等新闻,令人目不暇接。

2008年12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对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作出部署。同时,各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地方“百人计划”。

近日,中组部第六批次“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与前五个批次相比,此次政策环境更加宽松,可操作性更强。

面对诚心可鉴的政府和企业,加上极具诱惑力的优惠政策及条件,许多心系祖国或祖籍国的海外华人怦然心动,但他们中的一些人也表现出了踌躇与犹豫:“期盼回国的同时,却又不甘放弃所在国国籍”。

这是件很难两全的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事实上早些年,社会各界就有议论能否默认双重国籍问题。随着近些年国家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的力度持续走强,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再次高企。

国籍涉及外交问题

国籍是一个自然人属于某一个国家国民或公民的身份。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就意味着这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和其他权利,但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国籍涉及国家的司法管辖、法律适用,以及对本国国民的外交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已经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人不再是“华侨”,而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外籍华人”,简称“华人”。

国籍不同,是华侨与华人的根本区别。

今年6月,国务院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海外侨胞人数超过4500万,绝对数量稳居世界第一。在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高学历、高素质、高层次的尖端人才,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学术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程希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或多重国籍。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承认和接受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国家不断增多,呈现出一定的趋势性。

但是,目前大多数国家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都有一定限制或条件。如有的国家只对某些国家或某一部分人适用双重国籍,有的国家是在对等条件下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有的国家对获得双重国籍者有一定要求或给予一定优待,有的国家对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就业或投资给予一定优待,有的国家只是默许双重国籍,法律上没有如何规定或完成立法程序。

而且双重国籍的有效性,实际上也仍是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兑现的。美国在护照上就有注明:“如因双重国籍被他国政府强制服兵役,美国不予以保护。”加拿大护照上也有类似的警告。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认为,产生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每个国家采用了不同的,但并不是必然互斥的公民资格要求。

韩方明说,在鉴别和防止双重国籍方面,中国采取的主要做法是严格出入境检查制度,一旦发现拥有他国国籍的人持中国护照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局会记载当事人姓名,并取消当事人的中国国籍。此外,中国公安部门通过查询中国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库、出入境记录和相关证件等措施,对有怀疑的当事人进行调查。一经确认,将注销当事人的中国户籍、收缴居民身份证和护照,并对当事人进行国籍法的宣传。同时,持有双重国籍的当事人,如果持中国护照入境,一旦发生什么意外,中国政府将其按照中国公民对待,而不是依据“外国人非法入境”按外国人加以对待。

双重国籍得失

“从内心来说,许多中国移民和留学生都希望获得双重国籍。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他们获得了所在国国籍,但是在感情上他们都认同自己是中国人”,韩方明表示。

韩方明调查发现,在现已回国的留学生中,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占有相当的比例,而留在海外的人中,这个比例更高。中国是世界上实行签证制度较严格的国家,对于广大的移民和留学人员来说,他们希望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国,简化签证、定居、人才回流后的家庭安排、子女读书、创业办公司和服务等手续。尽管目前中国政府对他们在入出境、居留、旅行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对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这部分人来说,国籍制约仍然是他们更多、更好、更深地为祖国服务的障碍之一。

颇具影响力的“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曾举办大型网上民意调查显示,92%参与调查的大陆移民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允许中国移民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籍公民后保留中国国籍,即对应承认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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