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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重点:法人终止概念与原因整理

编辑:sx_yanf

2016-06-15

为帮助各位考生快捷的了解成人高考考试内容,编辑为大家准备了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重点:法人终止概念与原因,请考生参考了解。

法人终止的概念与原因

法人的终止,又称法人的消灭,是指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引起法人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1)依法被撤销。依法被撤销既包括法人因国家法律的规定被撤销的情况,也包括法人因违法而被有关机关责令撤销的情况。

(2)自行解散。因法人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法人机关决议、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限届满或者解散事由出现时,法人可以自己向有关部门申请解散。

(3)依法被宣告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人自己或债权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其破产。

(4)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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