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的基础强化训练题:第一篇第四章

2014-05-04 11:18:54 字体放大: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要求。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该题针对“行政强制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该题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查封、扣押。

【该题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解除冻结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该题针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该题针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该题针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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