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发展阶段需要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

2012-12-14 11:54:56 字体放大:  

——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完善市场经济和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追求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需要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贾康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在十八大精神指导下,我国新一轮财税改革将要加快推出,而这个改革需要与其他改革协调配套。

贾康认为,就加快财税改革而言,我们有必要结合局部与全局、过去与未来作全面考虑。财政的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的问题。正因为财政是一个“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所以与公共权力主体的系统化改革息息相关,因而也和整体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息息相关。

贾康说,财税改革密切联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1980年我国以财政体制为改革突破口,实现“分灶吃饭”。1986年又全面设计“价税财联动”配套改革,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而搁浅。1994年的财税配套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使上世纪80年代已反复探讨的价税财联动改革,在价格调放基本完成之后,又乘邓小平南巡谈话的东风,推进到打造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和多税种复合税制。从源头上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财政收入而是让各种各类企业依法纳税、公平竞争,从而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构建起以宏观间接调控为主的框架,促成了延续至今的我国国民经济的活力释放和快速发展过程。

贾康认为,在看到我国经济处于黄金发展期的同时,也要看到伴随而来的挑战和压力。财政方面,省以下体制一直未进入真正的分税制状态,基层财政困难、大量隐性负债和短期行为明显的“土地财政”,引起广泛诟病。为化解矛盾,真正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需强调财政体制的扁平化,保障县级财力、地方税体系建设、转移支付改进、预算的透明、规范化、民主化和法治化都势在必行。

现实生活正在呼唤新的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在我国一般商品价格已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当前在资源产品价格、不动产价格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比价关系不能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扭曲的问题,愈益形成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最突出的例子是“从煤到电”的价格配置机制扭曲,比价关系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不能有效形成产业上、中、下游全程各相关主体的节电、节能、降耗和低碳发展的内在激励机制。与此同时,从资源开发到社会总产品分配中的重要制度——地方税体系和地方政府阳光融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省以下财政分税制迟迟不能落实,成为政府职能转换、行为优化方面的明显障碍。基层财政困难、地方大量隐性负债和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为人们所诟病的问题,都与此有关。

贾康最后表示,在新的发展阶段,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不失时机地大力优化我国发展改革的顶层规划设计,抓住基础产品价格机制、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等重点,实施通盘设计的配套改革,并以利率市场化、扩大直接融资等金融改革相呼应,使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化。新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中,“营改增”将在减轻税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振消费和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资源税改革有望成为我国基础产品价格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切入点,并在远期发挥节能降耗的杠杆作用;房产税改革试点适时扩大范围将促进地方税体系框架建设,使其配套改革事项取得一系列积极拓展,并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再分配优化等方面产生正面效应;个人所得税分步走向“综合加分项扣除”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行,并将是我国打造现代税制中的直接税制度,从而调节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共富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而以省以下财政真正进入分税制为重点的财政体制与行政框架扁平化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必将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更好地释放千千万万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缓解资源环境、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约束,进一步打开我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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