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第九章基础讲义:第4节

2014-04-28 15:45:46 字体放大:  

第九章 关税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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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多选题】(2010年)关于关税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首先应按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算

B.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关税

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免征关税

D.“CFR”的含义是到岸价格的价格术语简称

E.“CIF”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简称,又称“到岸价格”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CFR”的含义为“成本加运费”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

(二)五种其他方法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2)加入生产成本以外的费用;(3)货物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4)最低限价;(5)武断或虚构的海关估价;(6)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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