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解读第三篇

2014-08-23 10:04:24 字体放大: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解读第三篇

经济法

2014年注会《经济法》大纲细节变化较大,这也是应有之义。我国法制正处于不断进步、逐步健全的过程中,体现在注会《经济法》和《税法》大纲和教材上,就难免是经常有一些变化。尽管如此,2014年经济法大纲显示,经济法这门课整个架构并没有变化,只是由于合伙企业法的内容独立出来使教材由11章变成了12章。

以下从测试目标和测试内容两个方面来说一下2014年注会经济法大纲的细节变化:

PartA【测试目标变化】

【删掉个人独资企业】“3.掌握公司法律制度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企业法律制度等各类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理解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体系;能运用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改为“掌握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等商事主体法律制度,能运用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合伙企业与企业破产法联系】“5.掌握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及其与公司法律制度之间的关联性;能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改为“掌握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及其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之间的联系,能运用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PartB【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变化】

一、第一章《导论》中“3.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改为“3.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并在项下增加“(1)调整经济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2)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理念与逻辑”;

二、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中“4.合同的履行”中“(2)同时履行抗辩权”改为“(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删除“(3)先履行抗辩权和(4)不安抗辩权”;

三、将2013年《经济法》教材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中合伙企业的内容单列为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恢复了2012年经济法教材的面貌,《公司法律制度》由2013年的第五章变为2014年的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中《公司的财务会计》内容里删除“(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这对应审计大纲中删除了审计环境整编内容,因为2013年审计教材第一编《审计环境》的第二章就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四、第七章《证劵法律制度》中“2.股票的发行中”增加“(6)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这是一个改革方向,优先股的内容未来也会对注会财管大纲和教材产生影响。当然,这是2015年以后的事情了。

五、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中“6.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增加(3)境外投资管理,(4)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改为(4)境外产权管理等内容。

六、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中“2.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项下“(2)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改为“(2)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3)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改为“(3)纵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中删除(1)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界定;增加“(1)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4.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控制”中“(5)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改为“(5)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制度”;

七、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中“2.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中删除“(6)对外贸易秩序与对外贸易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