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第十讲

2014-08-25 10:34:11 字体放大: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第十

 

营业税——余额计税的项目

营业税的营业额的确定,有的是用收到的价款全额确定,有的是用全部价款扣除部分金额确定,为防止在计算时容易混淆,特将余额计税的项目总结如下,除此之外都是全额征税,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有错误或者遗漏的,欢迎指正。

1.交通运输业

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

②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处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

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

2.建筑业

①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

营业额=工程的全部承包额-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

②从事建筑劳务

营业额=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③从事安装工程作业

营业额=安装劳务收入(不包括:设备价款)

④从事装饰劳务

营业额=装饰劳务收入取得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包括:原料、主料的价款)

3.金融保险业

①金融企业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营业额=(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都不含税费)

③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委托方的价款

④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

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分保保费

4.邮电通信业

①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

营业额=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

②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

5.娱乐业(搞笑)

6.文化体育业(木有)

7.服务业(项目比较多,基本原则就是手续费、佣金)

①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

建筑业营业额=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的收入

代理业营业额=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取得的全部收入-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②广告代理业

营业额=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广告发布费

③旅游业

营业额=收取的旅游费-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交通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④从事物业管理的

营业额=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租金的的价款

⑤无船承运业务

营业额=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

8.销售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

①单位和个人销售转让购置的不动产、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全部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转让抵债所得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全部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作价

③个人销售购买≥5年的非普通住房,

营业额=销售收入-购买价款

其他余额计税情况:

1.退款

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 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销售价款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发票上的,

营业额=销售价款-折扣额

折扣额另行开票的,不得扣除。

3.预收性质的价款

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方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扣除。

4.劳务公司

营业额=从用工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保险费、公积金

5.购置税控收款机(增值税税抵减营业税)

注:所有上述可扣除的金额,均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