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统计师考试通告

2014-09-29 11:47:25 字体放大:  

2014年湖北统计师考试通告

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初、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或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有效。

考试信息采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87.统计 1.初级
04.统计
1.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2.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 1.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2.统计工作实务
3.高级 1.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考区设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统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考试用书请与湖北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地址:武昌水果湖东一路19-2号;联系电话:027-87822057、87710211;联系人:唐元海、张宏)。

各地人社、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