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期间突发重大事件处理办法

2010-11-09 10:48:4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期间突发重大事件处理办法

序号
重大事件
处理办法
1
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突发自然灾害或恐怖事件。
考区立即向本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报告,根据上级部门的处理方案,第一时间通知各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2
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考区应将本市的疫情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报告,并与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尽力确保考试能如期顺利进行并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3
自治区财政厅服务器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导致考试无法如期举行。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公布延期考试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服务器,保证考试在规定的延期日期正常举行。
4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各考区应当立即向本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财政厅报告,并根据上级部门回复的处理意见处理。
5
考试开考后,发现试题泄露,严重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立即将泄密事件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并积极按自治区财政厅的部署采取措施。
6
考试开考后,考点因计算机出现病毒、考试软件或考点网络出现故障,导致大范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
考区应立即向自治区财政厅报告,经同意后做出如下决定:启用备用考点考试;重新安排考试;取消本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该科目考试费用。同时,考区及考务工作人员要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7
考试期间,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
考区在第一时间向自治区财政厅报告。考区要会同考点,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
考试期间发生集体舞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或冲击考点,与考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
考区应立即采取措施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考生闹事、围攻、冲击考点,与考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导致公共财产损失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立刻报告自治区财政厅。
9
其它不可预测的突发重大事件
考区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同时,将不利因素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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