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考试健康保险重点二

2014-09-15 17:52:21 字体放大: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一)健康保险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伤病风险,其影响因素十分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更为严重。为降低逆选择风险,健康保险的核保要比人寿和意外伤害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的剧烈地、明显地侵害的事实。保险严格得多。道德风险导致的索赔欺诈也给健康保险的理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算人员在进行风险评估及计算保费时,除了要依据统计资料,还要获得医学知识方面的支持。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自行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

(二)健康保险的精算技术

与其他人身保险业务特别是寿险业务相比,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和准备金的计算有其较大特殊之处。人寿保险在制定费率时则主要考虑死亡率、费用率和利息率,而健康保险在制定费率时则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给付方式和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三)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

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通常为1年期的短期合同,原因在于医疗服务成本不断上涨,保险人很难计算出一个长期适用的保险费率,而一般的个人寿险合同则主要是长期合同,在整个交费期间可以采用均衡的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