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第十三章考点

2014-10-22 17:21:58 字体放大:  

第十三章 政府预算

一、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一)掌握政府预算的含义

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政府预算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掌握其具体含义。

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

(二)熟悉政府预算的职能

政府预算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预算调整须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掌握政府预算的原则

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合法性、公开性、年度性。

(四)熟悉政府预算的分类

分类标准 分类结果

1.按预算编制形式 (1)单式预算

(2)复式预算

复式预算一般由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组成

2.按预算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分类 (1)增量预算

(2)零基预算

3.按预算作用时间长短分类 (1)年度预算

(2)多年预算:也称中期预算。中期预算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

分类标准 分类结果

4.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类 (1)平衡预算

(2)差额预算

5.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类 (1)投入预算

(2)绩效预算

(3)规划项目预算

6.按预算管理层级分类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体系由中央、省、市、县、乡五级预算组成。

二、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

1.立法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审查、批准本级预决算的权力机关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预算执行,审批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2.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人民政府是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决定本级政府预备费的动用

3.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

4.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5.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三、我国政府预算体系

我国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一般预算)

目前我国每年统计公报公布的财政收支、财政赤字的数字,是就公共财政预算而言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须报国务院审批。所有政府性基金都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法定程序接受人大审查和监督

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相同之处:同属政府预算的范畴

不同:资金的管理方式不同。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原则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列赤字。

编制原则:(1)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2)相互独立,相互衔接;

(3)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从2010年开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全国人大审查批准。

4.社会保障预算

(1)指导思想和原则

原则:①依法建立,规范统一;②统筹编制,明确责任;③专项基金,专款专用;④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⑤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2)编制范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

(3)编报和审批、决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待条件成熟时,由国务院适时向全国人大报告

四、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

(一)预算编制制度

1.建立部门预算制度

(1)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

部门收入预算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

在此基础上编制具有综合财政预算特点的部门预算

(2)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实行"两下两上"的基本流程

2.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执行制度

1.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主要内容是:取消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2.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相结合;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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