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2014-04-08 16:43:19 字体放大:  

2014年甘肃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

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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