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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答辩时限问题解答

编辑:sx_zhangh

2015-11-26

关于同等学力申硕的答辩时限的具体内容是需要大家牢记的,本栏目编辑整理了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答辩时限问题的内容,请大家认真阅读。

问题:您好!我2007年报名同等学力申硕,修完所有课程。2009年参加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英语统一考试(本专业不需考专业综合),成绩合格。因为工作关系,也为了保障论文质量,毕业论文今年初才完成,可是到申请学校申请答辩时却被告知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没申请答辩,所以考试成绩作废,只能重新考试。且只有明年一次机会了。

请问全国有没有答辩时限的规定?恳请回复。谢谢!

答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简称“规定”)执行。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同等学力申硕答辩时限问题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内容关注精品学习网考研频道

标签:考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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