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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招生政策

来源:互联网 编辑:bj_hegw

2010-12-29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11年招生优惠政策

一、2011级新生专项奖励政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享受公费考生待遇。

2.为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优异考生,学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对于初试总分超过录取分50分,单科(限公共课)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的考生,且排名在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前三名的考生给予奖励,奖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3.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开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往返路费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

1.我校系浙江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在以下13个专业进行改革试点,凡报考这些试点专业的考生,入学后每月除享受与其他专业相同的普通奖学金外,还将享受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发给的助研津贴,每月补贴可达到500元以上。

试点专业名称: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生态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护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2.根据学校“人文社科学科振兴计划”,人文社科类的优秀研究生也将在经过评审的基础上享受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13个试点专业研究生相同待遇。

3.除上述政策外,学校还特别实施研究生工作“攀登工程”项目,以期使所有研究生得以在本校享有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引进国际、国内一流师资,强化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使每位研究生受益于国际、国内最前沿学术领域导师的指导;通过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为研究生攻读国外名校博士创造最佳条件;通过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为研究生实践教学提供最佳场所;通过研究生创新基金的巨大投入,使研究生的科学探索有坚实的基金保障;通过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的扶持,使研究生有更多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机会;通过研究生社团的普及化,使各类不同兴趣的研究生有充分的人际交流平台;通过构建研究生创业与就业体系,使研究生既得以有良好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为愿自主创业的研究生提供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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