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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等学历申硕报名资格审核

编辑:sx_liuy

2016-03-04

要完成2016年同等学历申硕报名,必须提前进行同等学历申硕报名资格审核,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2016年同等学历申硕报名资格审核,以下是具体详情:

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所有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必须提前完成网上信息注册、个人指纹特征信息采集并通过所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核。如尚未完成上述信息注册、个人指纹信息采集等工作程序,请联系所申请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尽快完成,以便及时报名考试。

报名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

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务组织工作,须在2016年2月25日前登录信息平台设置本省考试所在城市等参数。

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2016年3月10日前将所有拟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完毕。

信息平台将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开通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1。

学位授予单位须在2016年4月5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2016年全部报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时要认真核对报名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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